家电产业竞争力与反倾销指控
在几年以前,“中国造”就散见于世界各地。但是,那个时候,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并不明显。而在过去的几年之中,我国家电、IT等行业的一些企业已经完成了跨出国界的第一步,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里同世界巨头展开全方位的竞争,这个时候的竞争方式也不单单是产品的输出、资本并购、品牌经营,让很多跨国企业感觉到了压力。我国家电产业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充分竞争、高速发展、成绩显赫的产业,是在国际上有一定竞争力的产业。那么,我国家电产业的竞争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富有竞争力的家电产业近年来却频频遭到反倾销指控?
一、家电产业竞争力分析
1.竞争力优势分析
(1)成本优势:首先,我国丰富且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结合其熟练的技术,使加工组装类劳动密集型家电产业能极好的实现规模生产,使成本迅速降低,使我国家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得以增强;其次,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一些领域生产许可限制的放宽,导致电子元器件供给猛增,促使零部件价格的急速走低,进而促使家电产品的生产成本下降;此外,入世后,关税的降低使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价格降低,从而使国内家电企业的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充分显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这些优势强化了家电产品的供给能力,构成了我国家电业的廉价攻势,导致外国企业无论在中国市场还是在其他市场都或多或少的失去了不少市场份额。
(2)市场竞争优势:有竞争才有竞争力的提高,只有大市场才能造就更强的企业竞争力——在国内市场上,我国的家电企业除了彼此之间展开激烈竞争外,还面临着外资企业强有力的竞争;而在世界范围内,我国众多家电企业走出国门,主要拓展作为家电主要市场的欧美市场,使我国家电产业在激烈的国外市场竞争中使竞争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3)产业规模优势:目前,我国家电业正在以极高的增速,很快成为成熟性产业,并具有了强大的制造力。各类家电产品的产量都是成倍甚至几十倍的增长,且产能集中,一些重点企业的产能就达几千万台。这种产业规模本身就是竞争力。而且我国家电产业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迅速成为全球主要供应商,主要产品产量在全球总产量中占有较大份额。这种市场规模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又使得企业能继续保持低价,使价格的竞争力优势得以巩固。
此外,我国家电业还具有技术实用性强、品质提升速度快、产品性价比最优等竞争优势,而且许多企业的管理者深知不断学习的能力才是真正的竞争力,因此许多企业的管理还具有自己独特的特色和相对优势,体现出我国家电产业竞争实力的大幅提升。
2.竞争力劣势分析
我国家电产业在竞争中所取得的进步和发展,为我国家电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实力保障。但我国家电产业在与国际跨国公司竞争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缺陷和不足,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我们现有优势仍有削弱作用。
(1)成本价格优势的逐步丧失:我国家电产品的低价优势主要集中在成本优势上,而没有品牌溢价。随着入世后,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使国外家电企业也能充分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进行本土化生产,从而使国内家电产品因为劳动力成本优势与国外家电产品之间的价格差距趋于缩小;而且,原材料价格导致相关零配件价格的全面涨价,令家电企业的采购成本明显大幅上涨;此外,国家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进行了调整,使很多家电企业的成本增加,利润空间进一步缩水。因此,随着家电产品的成本优势逐步缩小,其价格竞争力优势也必将逐步降低。
(2)核心技术的缺乏:虽然我国家电产业的技术实用性强,但产业水平多数停留在终端产品的组装上,能够带来持久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仍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家电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导致家电产业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无法走到世界家电产业的前列。而且,由于产品缺乏核心技术,始终处于低附加值状态,使产品价格构成较低,加之缺乏品牌溢价,价格必然不会很高。
(3)企业制度、管理的差距:在中国家电企业的各个部门中,生产部门处于强势,采购、销售、开发、财务管理等其他部门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产能的扩张带来销量增长的同时却因为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企业之间长期进行“价格战”,使得不仅没有创造利润,相反使得利润不断下滑、库存不断增加,导致整个产业陷入微利和亏损的状态。此外,我国家电企业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投入方面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些因素进一步影响我国家电产业的发展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
(4)单个企业实力有限:尽管我国家电产业发展已达到一定规模,而且产业集中度也得到了稳步提高,但就单个企业而言,相对于世界家电业的跨国公司,还只能称得上是中小企业,产品相对还比较单一,整体实力有限,缺乏全球竞争者所拥有的规模优势。
二、家电产业竞争力与遭遇反倾销指控的关联
1.价格竞争优势使国外同类产品无竞争能力,引发反倾销调查
由以上对我国家电产业竞争优势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劳动力价格以及电子零部件价格的低廉使我国家电产品的生产成本具有明显优势。而我国许多知名家电企业在成本领先的基础上通过规模化生产,同时抓紧技术升级,在技术的开发和掌握上保持领先,使产能急速扩张继而出现过剩,促使产品价格急速下降。这种成本、技术优势造成我国家电产品出口价格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相对较低,使其在海外拓展市场过程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也必然使国外同类产品在同我国产品在同一市场进行竞争的过程中在价格上丧失竞争能力,进而影响其在该市场的份额,间接引发对我国家电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如2004年美国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案中,就有观点认为美国彩电市场向来是欧洲跨国家电巨头和日韩等的天下,他们在美国市场占有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我国出口到美国的彩电市场价格普遍比日本、韩国的产品低,由此很快打破了欧日等跨国家电巨头在美国市场的原有份额,直接给欧日等跨国家电巨头的利益造成巨大威胁。因此这场诉讼表面为美国本土企业争夺美国市场,实质上是欧日跨国公司遏制中国彩电企业,维护原有格局的重要手段。因此可以看出,这种价格竞争优势不仅可能使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丧失竞争优势,同样还可能给其他国家出口商造成影响,使之以此作为把柄,认为是低价倾销,继而发起或促成反倾销投诉。
2.出口竞争力的提升致使反倾销调查的频发
出口产品竞争力状况分析是以贸易竞争力指数TC=(某类产品的出口值-进口值)/(该类产品的出口值+进口值)来衡量,具体的标准如下表所示:
我国家电产业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对国内外市场需求满足能力的提升,充分体现我国已成为全球家电制造基地,家电产业已具备强大的竞争力以承担供应全球的责任。以我国家电产品1999年和2003年进出口状况来看:1999年出口43.19亿美元,进口13.96亿美元,贸易竞争力指数TC为0.512,已经初步体现出家电产品出口具有较高比较优势,而此后几年,家电产品的出口量继续大幅增多,到2003年,出口已增至298.91亿美元,进口增长幅度相对较小,为52.52亿美元,贸易竞争力指数TC升至0.701,充分体现出家电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在短期内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而我国家电产品如此快速而且大量的涌向世界市场,自然引起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恐慌,特别是引发主要出口对象国为保护本国同类产业而发起的反倾销诉讼。
3.单个企业竞争实力有限,为遭遇反倾销埋下隐患
虽然我国家电产业整体水平越来越高,在国际市场上已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但绝大多数单个家电企业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市场运作方面还存在缺陷,竞争力方面仍有一些欠缺,易于引起与其他国际同类生产企业的冲突,导致反倾销诉讼。
(1)企业之间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出口产品结构相对单一,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较小,整体档次偏低,技术、品牌的溢价不高,价格水平较低。如中国出口到海外的彩电产品大部分是传统的CRT电视,而且以29英寸以下规格为主,真正的高端产品如液晶、数字电视并不多。由于低档产品的利润空间较小,因此易于凸现对国外同类产品的冲击,从而引发反倾销诉讼。
(2)由于国外市场份额小,在争取国际市场时,缺乏长远的战略思考,在产品相似、质量无较大差异的情况下,采用将价格定得很低的“价格战”手段,为获得订单而竞相压价,致使市场秩序混乱,引起国外同类企业的不满。如由于我国众多空调出口企业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导致出口恶性价格竞争,在出口销量一路攀升的同时,价格却一路下跌,从而引发2004年度多起反倾销案件。
(3)我国家电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欧盟、日本和香港几个市场,市场的集中度过高,极易引起该市场范围内同类产品生产商的注意,认为对自己的产品造成冲击,发出反倾销信号;此外,我国家电的最大出口国——欧盟、美国又是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发起国。而且,我国家电产业在进军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很容易因为这些经验不足、市场运作不规范的缺陷,为国外发起反倾销调查提供口实。
三、反倾销诉讼对家电产业竞争力的影响
1.反倾销调查中对成本的不公平计算,化解我国家电产品的成本优势
虽然我国家电产品在生产成本和技术成本上都具有明显优势,但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通常会遭遇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而这使得欧美等国一直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计算我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忽略我国家电产品在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上的生产成本优势和技术掌控所带来的技术成本优势, 拒绝使用产品的实际成本,比较随意而且不公平的采用具有很大的不可比性的第三国的替代国数据,指控我国家电产品存在倾销。这样一来,我国家电产业在成本上的巨大优势一下子就被化解掉,使我国家电产品在这方面的竞争优势消失殆尽,最终导致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2.反倾销阻碍了家电产业市场竞争优势的发挥
高额的反倾销税会导致受控产品对起诉国的直接出口受阻,即受控产品在反倾销最终裁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月份开始,出口量会明显受其影响——或者是出口量的直接减少,或者是虽未减少但增幅明显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主要出口产品市场不断萎缩,或者延缓其在该市场的拓展进程。而有竞争才有竞争力的提升,这种出口市场缩减的不利竞争环境,必将使我国家电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市场竞争优势难以发挥或获得提高。
3.反倾销给家电产业的规模竞争优势造成负面影响
反倾销税的征收引起的出口减少,必然导致我国家电企业的国外市场缩小;与此同时,产能的过剩必将导致国内市场供应的激增,影响同类家电产品国内市场的发展,对该产品整体竞争力造成不良影响。如我国彩电企业败诉后,随着彩电出口市场的缩小,我国国内将有3000万台以上的彩电产能闲置的压力,而这必将导致国内彩电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使本来就因价格战利润微薄的彩电业的健康发展更加艰难。而且我国彩电整机制造业的这种危机也将直接蔓延到整个彩电产业链,如元器件、半导体、显像管、塑料、配套等多个产业环节。
由此可见,反倾销已成为我国家电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的阻力。因此,我国家电产业界必须认识到家电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与反倾销之间的关联,为促进竞争力的提升,防止反倾销的不利影响,致力于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以防止反倾销对我国家电产业竞争力的提升的不利影响,同时,进一步发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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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韩敏:发挥成本优势占据有利的产业链——麦肯锡公司全球董事合伙人徐浩洵博士谈中国家电全球化.电器,2004,(8):18~19
[3]朱振东:中国外贸遭受反倾销调查探析.市场论坛,2004,(2):18~19
[4]2003年1月~12月重点家电类进口产品统计表.家电科技,2004,(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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